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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42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共招聘942名輔警。其中,市公安局直屬單位480名,蜀山分局32名,包河分局58名,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52名,肥東縣局60名,肥西縣局140名,廬江縣局120名。具體崗位及相應條件見《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輔警崗位表》(附件1)。
請報考人員仔細查看崗位表中的相關條件,根據自身的專業、身體等條件合理報考崗位。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吃苦耐勞,心理健康。有較好的群衆溝通能力。服從工作單位安排與分配,具有良好職業操守;
4.五官、體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傳染性疾病、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紋身;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間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7年12月及以後出生);
部分僅面向退役軍人招聘的崗位,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7年12月及以後出生),具有特種作戰崗位經曆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2年12月及以後出生),具體要求見崗位表;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與工作能力;
7.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
9.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依據刑法被免于刑事處罰、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行為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現役軍人;
11.合肥市公安機關在職輔警。曾是合肥市公安機關輔警,合同期未滿離職,截至報名時未滿2年的(2021年12月及以後)。曾被合肥市公安機關聘用但未入職,截至報名時未滿2年的(2021年12月及以後);
12.聘用時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1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内的;
14.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輔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公安民警和在職輔警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不得報考該民警、輔警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三)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專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等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
1.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不可以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輔修證書、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報考。畢業證書上專業後面帶括号,隻能代表所學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号的除外),考生隻能以括号以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
2.考生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填報,如考生所學專業在教育部公布的專業(學科)指導目錄中未出現,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XX類”或“一級學科”及類似情形的,由培養單位提供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并證明其相關性。
3.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大專及以上”指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學曆及以上學曆的畢業生;“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曆及以上學曆的畢業生。
4.香港、澳門大學學曆,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曆,要經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曆認證;上述人員同時須符合公告規定及崗位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實行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網上報名、筆試、資格複審、體能測試、面試、成績合成、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其中: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其中筆試成績占30%,體能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
考察采取多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對考生資格、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的綜合了解,并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陸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報名,填報報名信息前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統一報名時間為2023年12月1日9:00至12月6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考人員隻可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初審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3.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後至12月7日12: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12月7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可于12月14日9:00後從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安輔警綜合知識》一科。
《公安輔警綜合知識》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礎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安徽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應用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分值為100分,時間120分鐘。
2.筆試時間:202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3.筆試加分項:獲得縣級以上政府頒發的“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可加5分。
4.筆試結束後,将于10個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成績。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确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入圍人選最後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資格複審環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确定進入資格複審人員。
5.考生有缺考、違紀或成績為零分、成績無效等情況,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6.已繳費但未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費用不做退回。
(三)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的時間、地點以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告為準。
1.資格複審時,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内現場提交報名資格證明材料。報名資格證明材料須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複印件(A4規格)各1份,從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式1份(現場自行登陸學信網查詢,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打印的《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輔警報名表》1份、中國人民銀行提供的個人征信報告(詳細版)原件1份以及筆試準考證。
2.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曆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曆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曆認證證書。
3.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複審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複審的。
(四)體能測試
1.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告。
2.體能測試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标準(暫行)的通知》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标标準》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具體評分标準見合肥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體能測試評分表(附件2)。
3.體能測試共設2個項目,分别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10米×4往返跑測評次數為2次(取最高成績記入)、1000米跑(女800米跑)測評次數為1次。
男子組
序号
項目
合格标準
測試要求
1
10米×4往返跑
計成績
兩次取最好成績
2
1000米跑
計成績
單次确定成績
女子組
序号
項目
合格标準
測試要求
1
10米×4往返跑
計成績
兩次取最好成績
2
800米跑
計成績
單次确定成績
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女800米跑),各項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體能測試成績計算:取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二項成績平均分為體能測試最終得分(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體能測試成績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
5.考生有缺考、違紀或任意一項棄考、成績無效等情況,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6.已繳費但未參加體能測試的報考人員,費用不做退回。
(五)面試
1.根據筆試、體能測試合成成績(按照筆試成績的30%、體能測試成績的30%合成)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實際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确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入圍最後一名如有多名報考人員筆試及體能測試合成成績相同,則同時進入面試)。不足規定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确定。
2.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和地點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告。
3.參加面試人員,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繳納面試費用并打印面試通知書。
4.考生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5.采用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6.報考人員有缺考、違紀或有任意一項零分、成績無效等情況,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7.面試成績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
8.已繳費但未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費用不做退回。
(六)成績合成
1.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3:3:4的比例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分别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确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最終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照體能測試成績高低取舍;若體能測試成績相同,則由招聘單位結合考察結果研究決定取舍)。
(七)體檢
1.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體檢的項目、标準主要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标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号)的規定。
4.體檢在三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後,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當日内決定是否複檢,複檢内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複檢隻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标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複檢,包括身高、視力、色覺、紋身等。
5.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複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6.如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最終合成總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照體能測試成績高低取舍;若體能測試成績相同,則由招聘單位結合考察結果研究決定取舍)。
7.體檢結果在合肥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
(八)考察
1.考察工作根據拟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對報考人員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報名時資格初審、體能測試前資格複審、聘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聘用工作全過程。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社會誠信等情況,以及家庭成員、近親屬或主要社會關系人的現實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确,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如上崗後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有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資格。不配合做好考察工作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3.如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最終合成總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照體能測試成績高低取舍;若體能測試成績相同,則由招聘單位結合考察結果研究決定取舍)。
(九)公示
拟聘用人員名單,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示5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後考生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聘用,取消聘用資格。
(十)建立後備人員庫
完成所有考試但未進入體檢程序且面試成績達60分以上的考生,作為備選人員納入後備人員庫,當同一崗位招聘人員因離職等原因造成崗位缺額時,根據該崗位合成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從後備人員庫等額聘用。後備人員庫有效期至該崗位所屬主管單位下一次招聘截止。
後備人員庫及後續使用情況,均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示5天。
(十一)聘用
1.由所屬主管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合同約定承擔相關權利和責任。
2.聘用人員首聘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試用期考核(含崗前培訓)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緻,可以續聘。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内到單位報到上崗,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本次招聘人員在聘用期間,按照合肥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辦法等文件實行層級化管理,辦理職工社會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費由所屬主管單位屬地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五、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由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洩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報考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隐瞞或提供虛假情況的,或在應聘和聘用期間弄虛作假,違反誠信原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責任。
(三)報考人員須持續關注合肥人事考試網,查看報名、筆試、資格複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等時間以及筆試成績、資格複審結果、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成績、體檢結果、聘用公示等。凡因不及時查看造成的後果自負。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崗位表中所稱“合肥市戶籍退役軍人”,包含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巢湖市、廬江縣戶籍退役軍人。
(六)咨詢電話:
0551-66262792(合肥市公安局)
0551-66265060(蜀山分局)
0551-66265269(包河分局)
0551-66266866(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0551-66270140(肥東縣公安局)
0551-66271036(肥西縣公安局)
0551-66274017(廬江縣公安局)
監督電話:
0551-66262791(合肥市公安局輔警管理支隊)
0551-66260085(合肥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七)本公告由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輔警崗位表
2.合肥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體能測試評分表
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