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伍保障
1、優先征集
大學畢業生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考、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鼓勵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參軍入伍,參照大學畢業生落實優先措施和相關待遇。
2、提前畢業
上半年批準入伍的高職(專科)畢業班學生,高校在其入伍前提前組織考試,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可提前頒發畢業證書并進行學曆電子注冊;本科畢業班學生,高校在其入伍前提前組織畢業設計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且完成論文撰寫,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可提前頒發畢業證書并進行學曆電子注冊。
3、應征差旅費補助
對外地返鄉、假期返校應征大學生參加征兵體檢、政考的,由兵役機關按照每人最高500元的标準給予差旅費補助(各地現行标準已超過500元的按原标準執行)。
4、學費補償
對入伍的高校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進行補償代償,本、專科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60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0元。
5、獎勵金
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參軍入伍,專科按每人不少于10000元的标準、本科按每人不少于12000元的标準發放入伍獎勵金;碩士、博士研究生參軍,分别按每人不少于15000元、20000元的标準發放入伍獎勵金。
6、優待金
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标準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标準的70%發放(目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的暫不調整);對征集到駐西藏(含其他高原地區)、新疆部隊的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按照當年規定的本地發放标準增發1倍,對入伍後又調入駐西藏(含其他高原地區)、新疆部隊的義務兵,以其實際在駐西藏(含其他高原地區)、新疆部隊的服役時間,按月份增發家庭優待金(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
7、津貼費
入伍後衣食住行醫等由國家供給,2年義務兵共發津貼費27600元,擔任班長的每年增加3360元,擔任副班長的每年增加2400元。
8、家庭保險
2022年起,凡從安徽省入伍的義務兵,服義務兵役期間由批準入伍地兵役機關統一為其父母購買醫療補充保險。
9、依法優先優待
應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屬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依法享受軍人、軍屬待遇,具體政策見安徽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36部門《關于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皖退役軍人發〔2021〕27号)等文件。
二、部隊發展
10、報考軍校
普通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學曆的,可以參加軍隊本科層次招生考試,年齡不超過22歲,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畢業生的,或者是少數民族的,年齡可以放寬1歲。全日制大專畢業生士兵,年齡不超過23周歲。
11、直接提幹
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服役期間表現特别優秀的)錄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曆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學曆的畢業生,服役期間表現優秀的可以直接提幹。本科畢業的年齡不超過26周歲,碩士研究生畢業的年齡不超過29周歲。其中,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被樹為重大典型、表彰為英模人物的,駐國家三類以上艱苦偏遠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區部隊且為少數民族的,年齡可以放寬1歲。
12、選改軍士
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曆的優先選取軍士,首次選取為軍士,在授予軍士軍銜和确定工資起點時,地方高校學習時間視同服役時間。
三、退役安置
13、退役金
兩年義務兵服役期滿退出現役,部隊發給轉移支付養老保險補助及職業年金約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費、回家差旅費、醫療保險費、1個月的津貼及生活費等約5000元;獲榮譽稱号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多次獲得榮譽稱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地方後,我省按照不低于部隊退役金标準發放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14、提升學曆
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後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前提下,可免試入讀普通本科,或根據意願入讀成人本科。全國擴大“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擴大到8000人;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15、指令安置
服現役滿12年的軍士、服現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或者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因戰緻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關于安置地選擇,從我省入伍且就讀高校在我省的應屆畢業生戶口不在學校所在地的,可根據本人意願,從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應征入伍,從學校所在地應征入伍的,征集地征兵辦公室應根據本人意願,60天内将其戶口從原戶籍所在地遷至學校所在地,退役後憑相關證明到征集地公安部門恢複戶籍,并享受戶籍所在地退役大學生士兵安置政策。
16、定向考錄(聘)
全省公務員招考中,由我省征集入伍的服役滿5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以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15%左右的公務員定向招錄計劃;專武幹部一般應面向退役軍人招錄;政法幹警、公安特警招錄時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專門招錄退役軍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人員時,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定向招聘計劃。退役士兵(包括高校畢業生入伍後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後退役複學完成學業人員)參加招錄(聘)的年齡和學曆可以适當放寬,其服役經曆視同基層工作經曆,服役時間計算工齡,服現役期間的獎懲情況、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經曆等作為錄(聘)用的重要參考。全省每年安排國有企業招聘總數5%左右的崗位,用于定向招聘從我省入伍的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并實行工資計劃單列。省軍區每年公開招考文職人員時,安排三分之一以上的專業技能崗位和一定數量的管理、技術崗位,專項招考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對服役5年及以上且被評為優秀士兵或獲嘉獎及以上獎勵的,按規定給予政策性加分。
17、扶持就業
高校畢業生退役後1年内,可視同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教育部在“24365”校園招聘服務活動中開辟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專區,暢通求職就業渠道。士兵退役1年内免費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待業的退役士兵參加教育培訓期間,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不低于當地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發給生活補助;對有自主創業意願的退役士兵,可直接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機構申請培訓,免費接受創業培訓,并可依托當地創業孵化機構進行創業孵化,提升創業意識和能力。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除國家限制行業外,3年内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以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退役大學生士兵個人創業者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最高5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對其創辦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予以貼息。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為退役大學生士兵創業貸款提供增信服務,擔保費率原則上不高于1%。
18、複工複職
高校和中職(中專、技校)畢業生入伍前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退役後可以選擇複職複工,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齡累計計算。定向鄉村教師、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等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的,服義務兵役2年期滿退出現役的,其服役年限計算為工齡,等同于履行2年協議義務。